关于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 (保障性)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1-24 09:29
冀政转征函〔2023〕1558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5359公顷(其中耕地0.1084公顷、非耕农用地2.4275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0009公顷(非耕农用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36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金风抚宁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保障性)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