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申报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申报代理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计划申报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需要寻找具有相应业绩和经验的服务单位,在北京代理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申报并取得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本项目招标采购方式是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60万(含6%增值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1)投标人代理招标人在北京市申报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2)投标人代理招标人审核工程技术人员资格和工作业绩,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满足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人员配备要求及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过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标准中设计项目的条件,并符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审查条件。(3)投标人需补充招标人资质申请所需技术负责人、注册工程师及技术人员;(4)投标人代理招标人收集、整理、完善资质申报所需的各项资料,向招标人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档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主管部门,并通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公告。(5)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取得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后半年期内的资质维护服务;(6)招标人负责支付投标人委托代理合同费用,除此以外投标人不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若需相关技术人员到岗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用等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如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期限内无法完成本合同内容,投标人需退回招标方所支付的进度款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5 实施地点:北京
2.6 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补充招标人资质申请所需技术负责人、注册工程师及技术人员;
(2)合同执行期间,如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调整和政策变化,投标人应按照最新政策和标准要求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完善,并向主管部门申报,投标人不得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方取得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后半年期内的资质维护服务;
(4)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应每周向招标方如实汇报工作进展,提供相应书面材料供审查;
(5)投标人编制的资质申办相关材料在提交办理之前,必须通过招标人的审查确认;
(6)投标人应尽可能加快合同的执行,最晚不得晚于服务期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二项与本服务设计资质类似的申报市规委成功业绩,且至少有一项电力相关专业设计资质服务申报市规委成功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及资质申办成功的市规委证明材料。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2.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3 月 28日至2024年 04 月 02 日 17 时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4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5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王工
邮箱:wangle_0804@163.com
电 话:022-25911530
手机:18222634364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
2024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