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4-00979
发文机关: 广丰区发改委
文件编号: 广发改设字〔2024〕65号
体 裁: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6-10
关于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生态整治及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西省广丰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生态整治及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审字〔2021〕1092号)的批复内容,并委托江西豫鑫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江西省广丰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二、项目建设地址:铜钹山小丰村、岭底村、石人村和生态林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铜钹山镇岭底村、石人村、生态林场及小丰村等地新建十座污水站,提升改造一座污水站,新建DN300的污水主管网7032米,新建缓冲带8930平方米;新建隔离防护网4326米,电子围栏239米,视频监控4处,高空瞭望塔一座;岭底村恩里至曹坑道路改建1.7公里、岭底村岗头段道路改建0.6公里;小丰村“一河两岸”生态整治3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800套。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评估意见。
1、设计文本内容齐全,方案合理;
2、设计说明中,删减本项目没有的分项章节内容;
3、施工工期说明有误;
4、本项目位于山区,说明中要求三通一平不妥;
5、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造价3634.6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3020.43万元,天然沙宜按自采材料计价,请复核调整;
6、建议考虑零星建设点的材料运输费用;
7、建议补全污水平面图污水流向(工艺5-04),在平面图中补全化粪池布置,部分村庄下游出无处理措施,予以补全;
8、建议补充道路加宽位置图,补充道路加铺沥青结构图等;
9、工程建设其它费缺少很多项目,例如: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施工图审查费、造价预算编制费、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费环评费;
10、基本预备费高,本概算按9.09%,一般按5%计;
11、1.5m3化粪池建筑费用4130元/座,未明确材料,价格偏高,请复核;
12、C25商品砼价格低于信息价;
13、估价项目过多,共847.6万元,概算的准确率降低;
14、缺少概算说明。
六、本项目概算为3634.6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02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83.87万元,预备费为330.3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请按本批复要求及“饶豫鑫咨字〔2024〕46号”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此复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信息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