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胡集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路灯安装工程路灯安装施工(二次)
发布日期:2024-10-17
海安高新区胡集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路灯安装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胡集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胡集街道胡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村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灯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胡集村
(2)工程规模:海安高新区胡集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路灯安装工程,包括太阳能路灯250套,太阳能路灯(无灯杆)30套、路灯迁移18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路灯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HAGXG202410122863(GK003)001001
路灯安装施工
488891.31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交易响应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承诺书;d.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23日9: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45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3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胡集街道胡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海安高新区胡集村
联系人:刘菊妹
电 话:18051615399
9.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联系人:谭勇
电 话:15606278680
10.特别提示:
10.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交易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交易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交易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交易响应人保持响应文件中填写手机号码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10.2 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10.3 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响应文件须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制作、下载。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交易响应人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交易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交易响应人自负。交易响应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交易响应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交易响应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电话:徐工15240580971。
10.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易发起人提前进入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播放测试音频,各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交易响应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0.5 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相关的询问、质疑均向交易发起人提出,并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1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2.本工程为智能化评标,无须交易响应人进行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