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略),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1:(略).pdf12.0 MB,
附件2:验收意见.pdf466.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