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1220181MA144MXB4F 建设单位法人: 丁秋云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丽岩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吉林长春九台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街道靠山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街道靠山村
中心坐标: 经度:125.939934 纬度: 44.195533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21-11-04
环评审批文号: 吉环审字〔2021〕77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91220181MA144MXB4F002V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2023-11-17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3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727 运营单位名称: 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81MA144MXB4F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220100MA17JA2GX3 验收监测单位: 吉林省绿科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同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01066441095P,91220101333939980J 竣工时间: 2023-10-27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9-18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10-21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918DXMT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项目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刚性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总有效库容为13.93万立方米,分为6个填埋分区,填埋规模2万吨/年,服务年限12.5年,设计填埋总量25.2万吨,配套建设填埋预处理系统及各类收集、贮存、运输等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 实际建设情况: 目前仅建设完成2个填埋区、配套的填埋预处理系统及各类收集、贮存、运输等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以建设完成的填埋区为1#填埋区(24个单元池,接受能力为10858t)和2#填埋区(50个单元池,接受能力为22621t),每个单元池的尺寸为7m×7m×5.2m,高度14.3m(棚高7m,池高7.3m)。每个单元有效容积不超过250m3
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为验收阶段仅验收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两个填埋分区(1#、2#)配套建设暂存库、预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危险废物运输—危险废物接受—危险废物分析鉴别—危险废物贮存—固化预处理—填埋处置—封场作业 实际建设情况: 危险废物运输—危险废物接受—危险废物分析鉴别—危险废物贮存—固化预处理—填埋处置—封场作业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水 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固化工序;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NF+RO”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要求用于绿化和地面冲洗。系统浓水和化验室废水、渗滤液等一并外运至晴天环保公司现有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原厂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后排入小南河,最终汇入饮马河。 2、废气 本项目危废暂存库车间维持微负压环境,减少废气外溢。车间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洗+碱洗+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净化后达标排放;预处理车间维持微负压环境,减少废气外溢,水泥罐等粉料罐顶部自带除尘器,对含尘废气实现初步处理,排气口高度低于预处理车间高度,与车间内搅拌和破碎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一并由滤芯除尘器处理系统收集后,进入危废暂存库废气净化系统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填埋场落料口设置喷雾抑尘系统,来降低粉尘排放量;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厨房排烟道引至屋顶,经高于楼顶1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是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和建筑密闭等措施。通过以上噪声控制措施,经预测,本工程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标。因此,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除生活垃圾外均属于危险废物,除尘器回收粉尘、污泥及废盐厂内填埋区填埋;废气治理产生的破损布袋、废滤芯及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更换滤膜及实验废液等外运至晴天环保公司现有焚烧系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刚性填埋场应设置雨棚、渗滤液收集池并避开雨天进行填埋。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刚性填埋场、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渗滤液调节池和周转水池等进行重点防渗、防漏处理,刚性填埋场防渗标准须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有关要求。选用耐腐蚀的污水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合理布设地下水、土壤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实际建设情况: 1、废水 根据现场踏查,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固化工序;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NF+RO”处理后清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要求用于绿化和地面冲洗。系统浓水和化验室废水等一并外运至晴天环保公司现有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原厂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入小南河。 2、废气 根据现场踏查,预处理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均保持负压状态运行。预处理车间采用滤芯除尘器净化废气,除尘效率99%。除尘后废气进入危废暂存库废气净化系统进一步去除其他废气后经危险废物暂存库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的气体先由风机收集到管道中,送入两级碱洗涤塔内将酸性气体进行中和处理,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厨房排烟道引至屋顶,经高于楼顶1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根据现场踏查,本项目对生产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和建筑密闭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踏查,固体废物除生活垃圾外均属于危险废物,除尘器回收粉尘、污泥及废盐厂内填埋区填埋;废气治理产生的破损布袋、废滤芯及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更换滤膜及实验废液等外运至晴天环保公司现有焚烧系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内。 5.防渗 刚性填埋场底板防渗方式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砂浆防腐层+120μm厚环氧沥青+2mmHDPE+600g/m2无纺布+6mm单面复合排水网格”防渗模式,壁板防渗方式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砂浆防腐层+120um厚环氧沥青+2mmHDPE+600g/m2无纺布”防渗模式;预处理车间、贮存区均采用以丙烯酸树脂为基料的DH1900型防渗防腐材料;污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管材,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3.802 0 0 0 3.802 3.802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475 0 0 0 0.475 0.47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NF+RO”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NF+RO”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值(范围)分别为:pH:7.6~7.8、COD:95mg/L、BOD5:27.3mg/L、SS:47mg/L、氨氮:6.00mg/L、总氮:9.3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5mg/L,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7、色度:5度、臭和味:无、浊度<1、溶解性总固体:447mg/L、BOD5:19mg/L、溶解氧:4.9mg/L、氨氮:1.75mg/L、总氯:0.2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2mg/L,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 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NMHC及氟化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其修改单表2中排放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要求 “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气体污染物的最大值分别为氯化氢排放浓度:0.25mg/m3、排放速率:0.007kg/h,硫酸雾排放浓度:0.2L,氟化物排放浓度:0.22mg/m3、排放速率:0.006kg/h,氨排放浓度:0.7mg/m3、排放速率:0.019kg/h,硫化氢排放浓度:0.08mg/m3、排放速率:0.0023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50,颗粒物排放浓度:17mg/m3、排放速率:0.4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99mg/m3、排放速率:0.06kg/h。食堂油烟:1.46mg/m3。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其修改单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消声、隔音、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消声、隔音、减振、加强进出车辆管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防渗标准须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有关要求,选用耐腐蚀的污水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刚性填埋场底板防渗方式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砂浆防腐层+120μm厚环氧沥青+2mmHDPE+600g/m2无纺布+6mm单面复合排水网格”防渗模式,壁板防渗方式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砂浆防腐层+120um厚环氧沥青+2mmHDPE+600g/m2无纺布”防渗模式;预处理车间、贮存区均采用以丙烯酸树脂为基料的DH1900型防渗防腐材料;污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管材,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滤膜、废布袋和实验废液等须集中收集运至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焚烧处置。除尘器回收粉尘和污水处理污泥应在厂区拟建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滤膜、废布袋和实验废液等集中收集运至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焚烧处置。除尘器回收粉尘和污水处理污泥在厂区拟建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本项目已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220183-2023-064-L。企业在运行中严格按照应急预案中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晴天环保公司现有厂区(位于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120t/d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高浓度废水;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须依托晴天环保公司现有厂区(位于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现有焚烧处置装置进行焚烧减量处理。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依托晴天环保公司现有厂区(位于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120t/d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高浓度废水;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须依托晴天环保公司现有厂区(位于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现有焚烧处置装置进行焚烧减量处理。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