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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佛清从高速沿线村庄太阳能路灯电池釆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北京
  • 发布日期:2023-08-07 10:38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45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佛清从高速沿线村庄太阳能路灯电池釆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太平镇佛清从高速沿线村庄太阳能路灯电池釆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40幢1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H2023008-CS


项目名称:太平镇佛清从高速沿线村庄太阳能路灯电池釆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平镇佛清从高速沿线村庄太阳能路灯电池釆购项目


2、项目概况: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拟采购226块太阳能电池,对太平镇佛清从高速项目征地拆迁沿线村、社道路损坏的太阳能路灯电池进行更换。项目预算金额:16.9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交货期


太平镇佛清从高速沿线村庄太阳能路灯电池釆购


1 批


16.95 万元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


注: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人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


物品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套)


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智能储控系统


灯头:LTY001,亮灯功率 60W.


电池:3.2V/40AH,控制器升级, MPPT,


自适应原光伏系统


pmax:120wp,vmp:36v


亮灯模式:25W,默认 2 小时 100%,2 小时 70%,4 小时 30%,晨亮模式2小时30%


226


注:


①每套锂电智能储控系统含磷酸铁锂电池及控制器、配线、灯头及光源。


②满足地方抗风阻、抗腐要求。


(二)产品特点要求:


1、规格型号: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智能储控系统一体化灯头。


2、技术要求:


<1>锂电池


①使用温度范围满足:-10℃至+60℃。


②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等功能。


③产品出厂时采用标准接头,具有防反接和防错接等功能,防护等级 IP65。


<2>智能控制管理系统①工作电压:与原有太阳能路灯系统要匹配


②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接、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③采用双保护系统,确保锂电池使用安全,防止易燃易爆。


④具备单节独立电压检测与保护功能。


⑤控制方式:智能光控+时控,全天候工作无人值守。


⑥过流保护电流 20A,反应时间小于 2S。


⑦每晚由太阳能系统实时控制,确保每晚亮灯,即使连续十天以内阴雨天都能保证亮灯。


三、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以投标单价及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单价及总价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质保期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四、商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合法的、全新的、安全的、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产品。


2、交货时间和地点: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包装要求:所有产品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产品的特殊要求包装,包装完好,包装物符合正常运输要求。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五、验收要求:


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采购需求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的验收都满足合同的要求时方可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出具设备交接单。交接单要由采购人、中标人代表签字。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 2 年(自验收确认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亮灯的,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调换直至正常亮灯,同时供应商需承担合理的来回物流费用,但不负责其它由此产生的关联费用,如拆卸、安装等相关费用。若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七、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之日及提供正式发票给采购人起1个月内,采购人及时办理财


政支付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文件格式《公平竞争承诺书》)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代理机构在“信 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40幢103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40幢103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40幢103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


查);


2、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18号


联系方式:戚先生/020-87816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佳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40幢103房


联系方式:李工 020-37989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0-3798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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