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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美乡新阁村角落道路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公告图1

春美乡新阁村角落道路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2023-10-07 15:0054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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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春美乡新阁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对全村角落道路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春美乡新阁村角落道路太阳能路灯工程,详细施工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须知。


2、质量要求:按招标须知要求达到甲方要求的合格标准。


3、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前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质量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


4.2本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质量保证金)、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七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4.3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无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第二中标候选单位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以此类推。三家中标候选单位都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按流标处理,招标人择时重新招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德化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评标办法:总价包干,投标报价须低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7、投标需提交资料: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格式自拟)】,所有投标材料均需盖章密封。


8、其他:若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不符合开标条件,依法流标,招标人将择时重新招标。


9、投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于春美乡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准时开始。


招标人:德化县春美乡新阁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陈公彩 13505090155


2023年10月07日


投标须知


一、工程项目:春美乡新阁村角落道路太阳能路灯项目工程


二、招标单位:春美乡新阁村民委员会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招标方式:公开简易招投标


五、合同价款: 新阁村民委员会决定以 13万元作为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以最低价为中标价即为项目合同价。


六、招标项目:春美乡新阁村角落道路太阳能路灯项目工程(详见附件)。


七、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城市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单位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技术参数附件中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证书,需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货物小样或样品,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报名方为有效。


6.投标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7.中标者应按合同提供合格的货物和售后服务。


8.本次投标如出现流标退还保证金,另行投标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主。


9.转包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八、质量与服务要求


1.中标者必须对货物在质保期内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并负责售后服务,货物的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全部由中标者负责,质保期后的维修按成本价酌情收费。


2.中标者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全新、正宗、原包装。


3.产品交货后,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验收。验收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本次采购文件和正式合同为依据进行。


九.交货期及付款


1.合同签订后 5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合同款中扣抵,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2.验收合格后付给中标价 95%,余下的 5%一年后无出现质量问题给予结清。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投标报价:密封报价单形式递交,投标报价的总价应含税费、管理费、劳保费等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临时变更的除外)。


十二、评标办法:密封报价,开标当天递交,当场开封。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控制价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如果最低价相同以抽签方式确认中标人。


十三、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五、开标时间:2023 年10 月10 日上午10:00。投标方委托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否则,以不符合投标资质论处.


十六、开标地点:德化县春美乡政府四楼会议室。


十七、开标程序:开标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投标前由主持人宣读招标须知,并经投标人承诺,无异议后开始开标。


十八、中标单位必须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产品质量与施工安全。如中标单位在施工中出现人身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经济赔偿并作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十九、附件1、附件2(如下)


春美乡新阁村民委员会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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