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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板石镇板石大街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图1

珲春市板石镇板石大街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08-02 13:56332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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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珲春市板石镇板石大街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珲春市靖和街115栋-4-101)吉林省睿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RX-GCZB-H20232101;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619】-0065号;


3.项目名称:珲春市板石镇板石大街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6.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7.采购需求:在板石镇板石村部分主路沿线安装太阳能路灯455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8.建设地点: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11月30日,工期72日历天;


9.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网络截图);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睿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到吉林省睿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⑤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⑥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⑧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⑨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1)。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8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冠宁


地址:珲春市板石镇


联系方式:0433-784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睿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靖和街115栋-4-101


联系人:所宝全


电话:0433-775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所宝全


电话:0433-7751555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1、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填写此表。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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