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系数(U)是直接照在路面上的光通量与全部光源发出的光通量的比值,与路灯灯具的高度、仰角、布置方式、路面宽度等有关。
光通量(Φ)是光源发射并被人的眼睛接收的能量之总和。表示单位时间辐射光能量的多少,单位为流明lm。其它表示方法:cd.sr(cd是发光强度的单位:坎德拉。Sr是立体角球面度的单位。
照度(E)是光通量与被照射面积之间的比例系数,单位为勒克司lx。1lx即指1lm的光通量平均分布在面积1平方米的能量,即lm/m2。
路面平均照度(Eav)是按照有关规定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照度的平均值。
维护系数(k)是照明装置使用一定时期之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安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灯具的安装高度(H)是灯具的光中心至路面的垂直距离。
灯具的安装间距(S)是沿道路的中心线测得的相邻两个灯具之间的距离。
悬挑长度(XL)是灯具的光中心至邻近一侧缘石的水平距离,即灯具伸出或缩进缘石的水平距离。
路面有效宽度(Weff)是用于道路照明设计的路面理论宽度,它与道路的实际宽度、灯具的悬挑长度和灯具的布置方式等有关。